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 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你好我想问下因出卖人的责任是指哪一方面,我家的房子从交钱签合同到现在已经一年半的时间,我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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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卖家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具体要看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请带上合同来律所面谈。
追问: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 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6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1%赔偿买受人的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时这样的,麻烦你看看有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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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起诉开发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出卖人的责任主要是指不配合提交办证所需资料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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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办证的违约金。出卖人的责任主要指不配合提交办证所需资料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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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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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请电话咨询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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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