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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建筑老板打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每月薪。这老板拖欠我六个月工资。我向劳动监察局投诉,向建筑老板挂靠的建筑公司讨薪。劳动监察局以建筑公司不知道我们的情况为理由和我们解释。我们应该要怎么样才维护到我们的应有权益。

劳动纠纷
2014-11-12 21:30:4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劳动保障监察局是做什么的|||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劳动监察管理部门,属于国家的行政部 详细>>
  • 提出证据证明你与建筑老板存在劳动关系,将建筑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再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靳琦律师你好,我是建筑老板邀请做预算员,工地在肇庆市,口头约定月薪一万元,现已拖欠我们(几个施工管理)六个多月工资,我们通过劳动监察局向建筑老板挂靠的公司讨薪,我手上只有工卡,和工友证明劳动关系,发工资的凭据在建筑老板处我手上没有,劳动监察局的办事人说私人建筑老板的事,公司不知道情况,护着公司不理我们,我送投诉资料,拒绝给回执,我说申请仲裁他说不用。我们三番五次去追问,他叫我们回家慢慢等,要是不给处理不是等于没这回事吗,劳动局这样我们该怎么做,我们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在还没给我欠薪之前有理由终止了吗,我可不可以请律师帮助进行劳动仲裁,这样要多少费用,到底能取到工资吗,靳琦律师麻烦你抽时间给我回答一下。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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