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公司辞退,理由是“不听领导的话” 到现在为止本人未收到公司的任何辞退报告,本人想申请3个月的工资补贴,公司不同意,公司领导说走法律程序
现在是转正期间,都有转正合同,如果说我胜任不了这岗位,为什么还要给我转正呢 法律上所说的这些“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都没又违法,
如果说我不能胜任这份工作,那转正时就可以提出来,为什么都转正了,劳动合同也签了,突然又说什么"不听领导话”把我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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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合法权益,详情建议电话联系以提供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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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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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补偿金。其他可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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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劳动违法,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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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单位违法解除,可以主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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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单位主张赔偿金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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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