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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是一个勤杂工 工作有六七年得时间了 在上班期间旧病复发了 算不算工伤? 去医院治疗时 医生说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 工厂给了六个月得病假 过后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得情况下想要辞退。 请问我妈妈得情况算不算是工伤?工厂得辞退和法吗?如果不合法得话 以现在宁波得劳动规定我妈妈能得到多少赔偿?

劳动纠纷
2014-10-30 2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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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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