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问题是:2006年因结婚需要,男方出资在女方父母房子上面加了一层房屋,前后一共花费9万余元,全系男方出钱。因当时未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只是将加层部分落在宅基地使用证上面,而该宅基地使用证系女方母亲所属;2010年因男女双方婚姻破裂,双方未在一起探讨房屋(加层部分)归属问题,至今,女方父母如欲拆旧建新或办房产证相关手续的话,男方如何维权,且该部分房产归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何界定?新婚姻法才出台,该案是适用新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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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债务问题,有你们双方共享,2,适用新法
追问:你好,当时盖房子,女方可是一分钱都没拿啊,而且男方出的钱全都是男方父母的血汗钱。 亦属夫妻共同所有? 麻烦你详细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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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你好,当时盖房子,女方可是一分钱都没拿啊,而且男方出的钱全都是男方父母的血汗钱。 亦属夫妻共同所有? 麻烦你详细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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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