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选择要三万快钱放弃小孩抚养权,我没要生活费,现在女方又起诉要抚养权并要每月500生活费,由于女方现在接孩子不按以前判的遵守,想接就来接,想不接就不接,而且经常不给我接。我现在反诉并要求取消她接小孩,只能探视,并问他要抚养费吗
-
2013子女抚养费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如干问题的解释
详细>>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所以你可以反诉。
-
你好,对方不按照以前的判决遵守,你可以拒绝即可。探视权是法定的,可以探视,不能接走是可以的。抚养费可以要求。
-
您要答辩,要求驳回前妻的诉请;您可以起诉要求前妻支付抚养费。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所以你可以反诉。
-
可以起诉一起解决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