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一块地,土地使用证的名字是她母亲的。现在她母亲去世了,把家里财产包括那块土地都写了遗嘱留给大女儿,可是她父亲还健在,但是大女儿说,这些财产是她母亲留给她的,没有别人的份,因为土地使用证的名字是她母亲,与她父亲无关,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请问他父亲想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应该走什么程序?
-
你好,父亲可以要求自己的部分的,母亲写的遗嘱只能是就属于自己的部分作出处分,不能将父亲的部分也一并处分的,除非是父亲同意或是财产均属于母亲婚前的
-
你好,1、其母亲的遗嘱部分无效,其父亲可以要回自己的部分。如有需要帮助的,建议来电或当面咨询。
-
不合理。
-
你好,她母亲的遗嘱是无效的,父亲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要回自己的财产,我处理过类似案例,若有需要,可以随时咨询。
-
你好,母亲无权处分属于父亲的次产,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她母亲的财产应该有丈夫的一半,请打电话咨询。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