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7月出了工伤,小腿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出院后在家卧床休息一年后才能带拐走路,其间都是家属护理的,请问我可以向单位要护理费吗?如果有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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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一般护工计酬标准计算,由单位承担。如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护理依赖程度,可据此按照徐州市规定标准,由社保基金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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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有工资的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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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以护理人的工资收入来计算,你可及时起诉,诉讼时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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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护理费,从受伤之日至劳动鉴定之日,如果鉴定出来后,还需要护理,那么可以继续要求支付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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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