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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公司通知我,因为我能力不足于继续从事我的岗位(又说不出哪里不足),安排10月8日开始待岗培训,工资减半,大概2500元。逾期不报到超过7天算我自动离职,培训期间无故缺席一次或者迟到早退二次算自动离职,培训地点离家比较远,很不方便,我不想去,但是自动离职的话又拿不到经济补偿。请问我能不去吗?如果不去法律上能不能视为自动离职,如果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给经济补偿的话,我能不能去告他们去?

合同纠纷
2014-09-30 21: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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