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六月进入公司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我做的是组装电焊机工作,在今年1月-8月组装机器过程中出现了8件不良,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说我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给我调动工作岗位,我没有同意,第二天公司贴出公告说我不听从领导工作安排,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我记大过处分一次并且罚款100元,希望我从事调动岗位工作,第三天早上领导见我还在原来的岗位工作,再次要求我去另一个岗位工作,我又拒绝了,下午公司又给我记一个大过罚款100元并因多次拒绝领导安排工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照《员工工作规则》发生两次记过行为给予解雇处分。请问各位律师,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可以详细说明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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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出调岗决定 员工是否应无条件服从|||公司做出调岗决定 员工是否应无条件服从 工作岗位通常决定了员工的工作内容,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在劳动合同缔约当初,员工即把工作岗位的名称、内容等作为决定“是否签约”的重要依据,在劳动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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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否违法不能完全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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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不服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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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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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