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集团公司的下属物业公司公司,2003年6月进入,2006年调到集团公司的别个项目工作,2011年2月幼调到集团的别个项目,2003年-2006年期间木有购买社保,因工作的原因被提升为公司的副主管,今年因项目员工投诉我下班和队员打牌,借员工的钱,借钱是换的了,员工对我的一些不满的事情,公司来调查,也没有抓住我啥证据,公司就要单方面的降薪降职,降成一名普通的员工,找我沟通我说不同意,公司就说发文执行,我这样可以搞公司不了,劳动合同签到的每周工作40小时,其实不了,我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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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为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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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来看,可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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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携带相关的材料当面咨询,待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给予合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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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具体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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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