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在法院打房产官司,庭审结束后法官问我的意见,我说还是和解吧。在法官当面调解下达成协议,这个协议有对方母亲放弃另一套房产所有权的内容,是对方的女儿签的名。【她母亲瘫痪了,话也说不清,已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当时双方要求法官盖章【法官在庭审结束后答应过盖章】,法官说这是诚信,反正没盖章就存档了。现在对方耍赖,不配合办理房子过户,我向法官求援,法官却说“这是你们私下订的协议,”【天哪,明明是当着法官的面,法官还帮助对方说情,多要了5000元】现在我从法院调出了存档的协议,该协议盖了法院档案室的章,这样的协议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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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如需律师帮忙,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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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时你们双方协商的结果,与法院无关,因为不是法院出具的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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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是有效力的,可以依据协议要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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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订的协议不具有执行力,如果签订协议属实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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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或判决书方具有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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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