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培训学校报了一个班,说是学费先交定金的话学费可以优惠1000元,然后我就交了2000元钱,学校开给我的是收据,上面写的是学费2000元,然后学校发给了我一个录取通知书的邮件,未签合同。 “●学费 该学生学费总额为28,990元, 该学生已交2,000元定金,请被录取的学员在08月21日至08月22日报到时或之前一次性交清余款26,990元。如果在指定日期前未能交纳上述需预付的部分学费,也未能向培训班说明情况,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录取机会;已预交定金的学员在注册报到时未能一次性交清余额学费,将取消该学员的入学资格,已预交之2000元学费将不予以退还。●关于收取预交定金的说明:
由于本期培训录取时间与报到注册的时间间隔较长,在此期间会有部分学员因为某些原因最终不能来参加培训,为了便于我们尽早确定将要参加本期培训的学员名单,同时也为了使我们在部分被录取报名者不来参加培训而造成录取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有较为宽裕的时间通知候补录取的报名者,所以我们提出提前交纳部分学费的办法。如果提前交纳了部分学费的被录取报名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前来报到注册,该部分学费将不予退还。请所有被录取的学员给予理解和配合。“
由于家人不支持,现在一想学了,请问定金可以退回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