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从某公司租了一个部分商铺转租给我们,由于被告未交下个月租金给某公司,某公司就贴了违约通知,由于被告逾期没有交纳下个月租金,按合同规定已经单方违约,终止合同,要求被告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第二天对经营场地给予停业查封。所以我们都没有交租金给被告,要求被告与我们签订的合同无效,退还我的履约会保证金,纪律保证金,被告把10几个商户都退了,只有我的没退,于是我向西城法院提民事诉讼。我有某公司出具被告未交下月租金证明、及某公司在商场张贴违约通知各一份,但西城法院已经开了两次庭,还没有判,我是14年1月10交的诉讼,2月,3月开两次庭,现在还没有判决,已经是8个月了,请问为什么?法院的普通程序应该6个月内审结。我每次打电话给书记员,老说快了。请问向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找谁?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