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农村居民户口老房能否原拆原建
我是83年大学考上后户口变为居民户口的,在农村有老房,是砂墙结构,土地证在本人名下。现在老房还住老母一人,年事83。因房子开裂、漏水,本人质询镇政府,是否可原拆原建,政府回复不可。理由:1我已是居民户口,本不可再造;2老母年龄已超出75岁也不能以她名义拆建。我一时性急,于2014年2月将老房拆了,私下重建,被政府发现后勒令停工,至今无果。可怜老母1人租住在别村终日期盼能早日回到自己家中...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到底能否重建?这方面的政策到底是怎么样的?政策的执行是否能人性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