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任软件工程师一职,现在办理离职,公司要签订一份保密协议,关键点如下:
鉴于本人在深圳市xx公司工作期间接触了较多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并获取了相应报酬和保密补偿费,为了顺利解除与同为公司的聘用关系,保障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在此离职之际,本人同意做出如下保证:
1、不得泄密.....
2、离职后两年的同行竟业限制....
3、如若违反协议,要负法律责任,赔付公司损失(没有明细赔付多少)...
以上是保密协议的关键点,现在问题是,我没有领取保密补偿也没有领取竟业限制补偿,请问这样的协议合理合法吗?我可以拒签吗?保密补偿费和竟业限制补偿费该怎么发放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