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说我广告宣传单上有霸王条款直接就开单罚款合理吗?也没有告知整改,什么也没有通知。就要罚款,不掏钱就停业整顿,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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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六十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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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违法行为,执法机关应当告知违法缘由,并且应当保证违法行为人的陈述申辩权,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况,您有权利陈述申辩,对处罚结果不服的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因为这个处罚行为已经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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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