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深圳的一家企业,2012年5月入职,到2014年7月离职,期间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一下我现在申请仲裁,能拿到哪些赔偿,是否过了双倍工资时效呢?不知道深圳这边的判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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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超过了仲裁时效,无法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但还可以看公司是否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追问:您好,乐园律师!我看到网上例举的一些判罚是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算的(也就是离职起算倒推一年),在这一年内有效,是这样吗?还是深圳地区只能像您说的那样计算,仲裁时效已过呢?
解答:你所说的只适用于追索劳动报酬,比如工资、年休假等情况。
深圳地区关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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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了时效
追问:您好,孙律师!我听说有些判罚是以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算的(离职),是这样吗?还是深圳地区只能像您说的那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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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超过了两年了,这种情况拿不到双倍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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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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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已经过超过了仲裁时效,但或可争取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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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求未签订双倍工资双倍差额赔偿,你这种情况早就超过仲裁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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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是没有了,如果是自己主动申请离职的话是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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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超过双倍工资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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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