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户。合同上约定从2013.12.6日回迁,如果延期算违约。一直延期到2014.8.10日才通知交房。结果他们不按照35元每平每月的租房补偿标准赔付。还是按照2013.12.6日之前的标准25元每平方每月算的房租补偿。还有当时房子位置口头商定是从南往北数第一间(门面房门朝西)。签合同时他们有意欺骗,只在合同上写上一号楼西1.也没有附平面图。也没有写是从南往北数还是从北往南数,父亲去签的字,也不懂。 结果现在交房子他们拿出一张平面图说北边那一间是我们的。我们定房子的时候那一排房子都没定呢。北边路都不通,谁也不会放着南边不买买北边。另外他们作为专业房产商签合同不写清房子位置和附上平面图是不是合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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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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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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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