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餐厅上班,工作了20天后才告诉我要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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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还在试用期没有转正,那么提前3日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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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劳动仲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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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20条,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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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劳动仲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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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正常工作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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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般都有试用期,劳动合同在1个月内可以不签。
从你的描述来看,这家餐厅并没有违法违规的地方。
你想走想留也是你个人的自由,工资按正常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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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劳动仲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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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