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2012年6月与男方协议离婚,有一五岁男孩跟我,男方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到十八岁,支付方式是每年的一月和六月把钱打到我的银行卡,半年付一次,当年七月打款1800元之后,就不曾再给过抚养费,同时离开本地,更换电话,至今已拖欠7200元抚养费,前几天得到他的联系电话,联系之后依然无赖拒绝支付!(男方家里是农村,村里两套房子在他父亲名下)请问,这种情况,我如果到法院起诉他,要怎么起诉,如果他拒绝露面,再次更换联系方式,我该怎么办,我能不能重新由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费金额和支付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