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于2011年9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各自50%,待女方有经济能力支付给男方,没有约定具体支付期限和支付价格,现在关于价格产生纠纷,男方要求按现在市场价格交易,女方要求按离婚时价格交易,请问法律上应该怎么处理?打官司怎么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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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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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现在的市场价格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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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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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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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该根据现在市场价格交易。由于没有具体支付期限,您可以催告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如果对方不支付,您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一半房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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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