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一名职工,2012年大概2月份左右,办公室主任徐**让我去**二汽上班,那时由于家庭原因本人向单位告知丈夫身患重病,女儿还小的原因,单位特此照顾,开的工资在家照顾家人,对于领导的照顾心存感激!数月后,由于和家人的矛盾,丈夫自理,于2012年大概在10月份左右我向单位提出要求上班,领导告知我单位被人检举,让我在家休息,等等,工资照发,后来一直跟领导打电话发短信去办公室还写了一份上班申请,领导一直用“等等”二字让我在家里等着,直到2014年的7月份我的工资并没有按照国家的最低标准工资保障下发,我再次向领导提出上班,这时,领导不是用“等等”二字打发我了,而是在7月14号的10:01分我接到办公室小**的电话通知去门房上班,三个人倒班,我答应了,还告知我当天下午三点半开会,就在当天的10:21分我又接到小**电话告知我,下午局里检查了,不要去单位了,啥时开会另行通知,在家又等到7月20号上午10:32接到小**电话告知我领导们开会研究决定让我上班可以,先写一份什么情况,还有什么检查,罚款领导说就不用之类的话,我不知领导这是什么用意,职工上班天经地义,为何这么万般变化千般刁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