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一所私人学教做门卫,上班期间突发疾病,送到医院抢救10多个小时后,抢救无效过世,但是学校没帮我爸买保险,请问能不能算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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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可以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补偿,具体情况,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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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便员工同意不缴纳保险企业也必须为其办理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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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以内医治无效死亡,才算工伤。n根据《工伤保险条例》n第十五条n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n(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n(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n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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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一般与用人单位无关,不过,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下,视同工伤处理。如果是职业病可以申请鉴定,工伤同时也需要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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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工伤的,如需法律帮助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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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