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我老婆向公司提交辞职,并且向劳动仲裁提交了仲裁申请。我老婆单位实行的是3班2运转。等于天天在上班。而且时间还超长。拿一个月30天为例等于工作了240个小时。并且在我老婆怀孕分娩的3个月法定产假一共只分别支付399.60元,250.80元,374.90元的工资。医疗费也因为单位没买医疗保险和生育险只是内部报销了499元。还有因为我老婆从事高空危险工种,所以生产前就休息了6个月,单位也要求我们在医院开了请假条。但却说我们请的是事假,没有一分钱的生活费,就连养老保险都要我们自己交。所以,我们申请,公司支付离职补偿金 4个月工资(因为已经工作4年),加班工资和国家法定加班工资。还有产假工资和病假工资。最后开庭的时候公司都已经承认工作时间。可是冲裁下来的时候还是没有支持离职补偿金和加班工资和病假工资。理由是我们自己原因辞职和我老婆进公司的时候已经认可公司工资发放标准和认定不是病假而是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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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电话联系,我可以帮助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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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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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不服,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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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