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从财政局租的房子 每年1500 2007年房东转租给我 两年后告诉我他家要自己干 后来打听才知道是有人出房租比我高要转租给别人 我找到房东和他商量 从3000涨到5000 这才作罢 近年来 周围建起来简易房 路边摆摊的人们不让摆了 只能租这种简易房 每年两万二 房东觉得房租太便宜 又提出自己干 强调这次是自己干 大不了赔我点钱 我想请问 房东的做法合法吗 从财政局租房子有时间限制吗 是不是租房子到了一定年限 我也可以去财政局去竞争租这间房子呢
-
如果协商不成,可依法诉讼。
追问:谢谢赵律师的解答 我想知道房东可以无限期的从财政局续租吗 我不可以去竞争租吗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