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购得一件连衣裙,其闺蜜白某觉得太单调,就经过李某同意后拿回家在连衣裙上画了几朵白兰花,在晾晒时被邻居王某看到,王某非常喜欢,白某就将连衣裙以120元卖给了王某,李某得知后,找白某理论,要求王某返还自己的连衣裙,王某说连衣裙买回后挂在阳台上不见了,后来李某看到张小姐穿着那件画着白兰花的连衣裙,要求张小姐返还,张小姐以连衣裙是姑妈送的生日礼物拒绝返还,李某又找到张小姐的姑妈,姑妈说连衣裙是从公司同事于某手里花100元买来的,张小姐姑妈找到于某后,于某承认是在阳台下面捡到的,现在,这件连衣裙的所有权归谁?理由是什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