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一家家具厂上班,干了2个半月,我不干了,我辞职报告也写了。我辞职报告书是5月21号写的,领导是31号签的字,但是辞职报告书上写着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辞职,还有就是急辞的话按50%支付工资,可是招工的时候他们也没有跟我说这些,也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他们这些条件算合法吗?还有就是我从31号就没有去上班算矿工吗?今天去领工资财务说我没有工资表,请问我该怎么办?他们还压我2个月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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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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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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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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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提前一个月辞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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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