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公司两年,企业没有为我购买社会保险,导致没有生育险而没有生育补助费用,并且提出辞职后,公司最高领导口头答应但拒签名要求另一主管代办,办完我于当天离开了公司,第二后公司人事部以总经理不签名为由并要提前三十天为由要记我自动离职,不发薪资,知道此事后,我当天赶回公司对质,但公司领导说不同意我辞职了,我于是选择继续上班。但公司却立刻下了岗位调令,降职的岗位通知。我拒绝到新岗位就任,公司极力阻止我在原岗位上使用办公电脑等一切办公工具、设备,文件查阅等行为,以此逼我自离。对此我很无奈,只能回去打卡,几天后我因为双方仍未解除劳动关系,继续在公司上班。在此期间公司却单方面私下以寄书信旷工自理的通知书寄到我老家,并不直接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本人,而我却一直在公司打卡上班,直到收到邮递员的来电才知道被公司以旷工处理为由开除了。我知道后,不再继续上班。并想要申请劳动仲裁处理,但公司却出言威胁,请问我该怎么办?要如何处理?请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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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协商不成向社保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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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局投诉取证
追问:我已经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表相关资料,今天得知已经受理了。但听企业领导的口气,说会以拖时间来跟我耗,想要以此逼我放弃仲裁,据意思表达是,企业会不服劳动判决的,并会再上诉二审和终审法院。请问企业有理由有权利这样拖时间吗?如果是那样的情况我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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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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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