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上海农村有一宅基地住房240个平方,有二个儿子相继结婚生子。两个儿子分别拥有120个平方。父母亲却住在小儿子120平方里。大儿子一家三口分户。后来大儿子不幸死亡,留下大媳妇和孙女一本农村户口。隔年媳妇改嫁,父亲看在孙女的面上让她改嫁的丈夫进门。于是,小儿子想申请农村宅基地,村上已同意,可是大媳妇看到现在的丈夫那边要拆迁了,迅速把母女俩户口迁到夫家。小儿子已办的申请就此被退回来了。原因就是现在户口上只有三口人。而且大媳妇那边的房子他们一家还是住着。而小儿子那边加上两老却实际住着5口人。父亲决定他们那边的120平方留给孙女的。为此小儿子不能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那大媳妇那边房屋他们还有没有使用权?(土地使用证是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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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主要还是要看当地的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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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处理。
追问:非常感谢您的回答!那是肯定协商不成的。这么说小儿子只有吃亏的份咯?没有其他办法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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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