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买方,农村户口,外乡人)于2008年3月20日向B (卖方)购买一农村旧房,到现在已经改建并装修,今年8月5日被国家征收,8月19日B 的兄弟C 向法院提起诉讼,A和B 成为被告,理由是房子是他们的共同遗产,B 没有经过C 的同意擅自把房卖给A 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要求合同无效,并返还房屋。请问1:C 的理由合理吗? 2:合同有效吗? 3:房屋8月5日已被国家征收,8月19号的起诉超出诉讼时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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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合理。同时,村民宅基地建房只能在同一集体成员之间流转。
2、合同无效。
3、合同无效为自始无效,不存在时效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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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合同是无效合同,因为农村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作为共同财产,卖方仅是其中的一个共有人,他的处分已经越权。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返还价款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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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有效,农村户口的成员可以购买另一农村户口成员宅基地上建盖的房屋。2、没有超过诉讼时效。3、在买卖的时候,如果B已经向你出示了能证明他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证据,则不存在擅自卖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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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