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亲均已过世,遗留下一套老房子,未留遗嘱。我家兄妹8人,经多次协商,于2009年7月同意把房子租出去,同时产生了协商纪要和租金分配方案。商定房子租出去后,每月给上海无住房的两弟兄房贴让两人各自租房,剩余的钱兄妹8人再平分,按季发放。这个分配方案从2009年8月1日起生效,一直执行了四年,均无异议。
但是,2013年8月,在没有召开任何会议商定的情况下,有人就违背原来的协议,擅自停发了其中一个人的房贴,至今已一年。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能申请仲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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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需要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意见,协议确定通过仲裁解决问题;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权利受侵害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另外方支付相关房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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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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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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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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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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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发生纠纷时选择仲裁为解决方式的约定,不可以申请仲裁,只能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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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你好,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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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