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的土地被政府征收,补偿费以划拨到村小组,怎么分这些钱,村民分歧很大,一个多月了也谈不成,焦点在于山,我们这里的山是解放初期,第一次土改时分给了各农户,五十年代搞大集体,大家进入集体,六七十年代大开荒,平坦一些的山就开成了田地,八十年代初分田到户,所有水田旱地按人口都分给每家每户,山当时没有重新分,土改时分给谁家的就一直由其管理,现在的问题是,有山的人要求把钱全分给他们,而没有山的不同意,因为他们的山已经被开垦成了田地,归入了集体,他们要求把所有的山像田,旱地一样归入集体,按人口分,原本可以投票决定,可现在有山没山的各占一半,投票也没用,国家是否有这方面的法律政策来帮助农民解决这些历史遗留下来的土地问题呢? 希望您能帮助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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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行政裁决
追问:请问,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文吗?有法律条文向村民讲,大家比较能接受,行政裁决更会生矛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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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