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栋别墅现在的物管是村里负责,现在我把房子给别人住了,村里不让。当时买地皮时村里只是说不卖给外地人,开了村民大会,有没有说不能出租就不太清楚了。村里也没有和我们签订协议之类的,之前村里也有过个别的出租情况(当时是别的物管),但我的房不是出租是给朋友住,自己的房子连这个权力也没有吗!村里住的都是本地人,我的朋友是外地人,他们也存在排外的思想。现在物管以我朋友的车子都不让进小区等方式来驱赶,反正一定不让我朋友住。请问这样合法吗?我用什么方法来维护我的权利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