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签保密协议&竟业协议
1. 竟业协议的补偿方式是这么写的:“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应按照竟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竟业禁止补偿费,具体双方协商确定。” 当时根本没跟我协商过补偿金额,保密协议上也没有写补偿金额。 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 是否有什么方式可以放这份协议无效? 如果没办法无效,是否可以找他们要补偿金额? 2. 补偿金额是怎么算的? 我司注册的工商地址属于泉州市洛江区航空旅游城金威颐园。 网上查了说按照当地经济情况订,按照平均工资的20%-50%补偿, 洛江的是按多少呢? 3. 劳动合同2011年签的,没给我留底,到5月29号才拿给我,合同上有写:“签约的老员工,医保由公司提供,社保由乙方出一半”。 在这6年工作期间,医社保没给我交过,说了好几次,到2013年11月份才写上说以250元加到我的工资里面。 这些医社保是否可以追加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