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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了五年劳动合同,现在履行了半年,公司三个月没发工资了,保险也是在入职四个月后才给我办理的。签合同时公司要求毕业证由公司保管,现在需要用毕业证,公司怕我走人,不给。也不让我辞职。在我的劳动合同中有以下条款,哪些是可以成立的:1、自动离职人员需补交公司缴纳的全部保险金方可领回保险证件;2、双方发生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甲方所在地(甲方指公司);3、乙方(我)如果要求离职需提前两个月向甲方申请,乙方在工程岗位,必须完成所负责工程后才能提出申请。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动离职,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另承担违约金两万元,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我该怎么办?想辞职,具体怎么操作?不甚感激!

劳动纠纷
2014-06-14 17:03: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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