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在一家大的房产公司上班,带一个客户看了套朋友(私人房产公司)的独家房,客户看中要买,因为是朋友的独家房,所以只好带客户区这家公司成交,当初佣金确认书佣金收取是112000元,版本抬头都是这家公司的,但直到现在佣金确认书在我这里,佣金分两次收,第一次收62000元,过户收50000,第一次收取的时候三方口头约定,剩下的佣金我和我的朋友一人一半,客户支付时必须我和我朋友都在的情况下才付,由于当中由于出现变化客户把剩下的钱全付给另外一方了,这种情况下我能找客户把属于我的佣金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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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肯定不行的啊,你们只是口头约定三方要在场,没有任何书面的约定,不能约束客户的啊。你现在唯一可以做的是争取客户的证据,起诉你的朋友,找你的朋友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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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客户和朋友要求拿回属于你的佣金。。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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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客户和朋友要求拿回属于你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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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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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客户和朋友要求拿回属于你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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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仔细审阅了你的问题,应该是这样的:
1、口头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2、可以争取证据 起诉你的朋友
建议你来电咨询,讲的更加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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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只有收集证据诉讼解决。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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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