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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三月一号脚被铝水烫伤,当时问题不大,二号还上了班。三、四号电话给车间主任说休息哈。但越来越严重。五号就给车间主任说去小医院看看。但看不好,九号才去大医院。厂头带我去同时申请了工伤认定。现在认定书下来了也认定了,到厂里说是不是多少补偿点生活误工等费用。可厂里不同意,老板说我超了二十四小时报案,拖延了治疗才导致感染所以医了那么久。甚至说我未经同意就擅自去小医院医。更者说问我当时要去医不,我自己说不用去医的,反正理由很多。说我也有责任。请问我有责任吗,该怎么办。请详细点,谢谢?

劳动纠纷
2014-06-04 15:35: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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