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律师,以下是我们的协议: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包括外公外婆亲戚,统称女方 )可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 。女方每周可探望女儿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以及到女方家小住(周末及寒暑假),但,应提前通知男方,男方应保证女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现在的问题是:第一,男方不愿协商。第二,男方从不接电话,即使上门看也不让进门,根本是没办法能与孩子进行感情交流。第三,我如何收集对我有利的证据来维护我的探视权,第四,如果一直不给探视,是否可以凭几次报警记录来要回抚养权或者怎么样来收集有利证据,谢谢您,可怜天下妈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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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建议起诉到法院要求行使探视权,也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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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到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视权利。当然如果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的话也可以一并提出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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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协商,或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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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孩子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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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到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视权利。当然如果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的话也可以一并提出变更抚养权。具体可以联系律师为你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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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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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