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现在的老公经人介绍认识,于2012年8月举行结婚典礼,我们都是第二次婚姻,暂时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直到今年4月,曾经因为和别的男人好上的前妻又要求和他复婚,他们之间有一子,孩子6岁,一直跟随母亲,现在开始拿孩子做赌注,要求和男方复婚,结果他前妻先把孩子送回家,紧跟着开始和男方谈感情,我于孩子回家后,回到了娘家住,在此期间,男方三番两次的把前妻接回家一同鬼混,根本不考虑我的感受,我于昨天回到家,和男方协商解除了我们未领证的夫妻名义同居关系,财产都留给了男方,双方没有任何存款可言。并且他们家里要求他和我写一份解除关系的协议,协议内容是,双方于2014年5月16日解除同居关系,共同财产已划分清楚,以后各自生活,互不干扰。问题还有,同居期间,男方曾因买一辆二手面包车,向我父母借了10000元现金,并已经打下借条。现在我想问的是,我们的婚姻是没有领取证书,我的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吗?我可以通过法律要回他欠下的债务和我们的共同财产该得的一部分吗?电视,电脑,微波炉,二手面包车都是同居关系存在期间买的,我能得到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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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追问:现在双方已经签下协议,内容是财产已经划分清楚,起诉的话,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协议签下之后就表明我自动放弃财产了,是吗?协议可以推翻吗?还有欠我父母的10000元,该由我和他共同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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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
追问:您好,赵律师!我想问一下,我和男方签下的协议是否就会被法院认定我已经放弃财产分割和债务偿还的责任?起诉的话,协议是否可以推翻?还有借款是否只能追回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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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分割同居期间财产,有借条当然也可以主张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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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