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干了一个半月,没有合同,刚开始去面试事就说试用期七天过后正常给开工资,然后第二个月初我提前说过一阵要不干了,又干了半个月,每个月十五号开上个月工资,然后他们说我干的时间短,给我开50%的工资,然后让我下个月十五号去取那半个月的工资,现在去取剩下工资时又不给开了,也就是我干了一个半月就开了第一个月一半工资,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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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法律保护的,你可以去仲裁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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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复杂,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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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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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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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