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购二手房时与房产中介签订了《房产居间协议》,全部费用都是由他们算出的,在交完首付和过户等其它费用完后,他们告知我们费用合计数写错了,少算了4300多元,现在要补交,我们这才把协议后附的“过户费用清单”重加了一遍,确实少算了,请问这是由于他们的过错造成,我们可以拒交吗?在签订协议前如果我们觉得费用太高,当时还可以协商,价格稍高可能就不考虑这套房了,他们这样一来,手续已经办的差不多了,我们就不得不交了,很是被动,也给我们经济上多支出了4000多元。还有过户费用里,有项居间服务费6000元,是在协议内容中提到了,但还要收一项按揭服务费3000元,协议中并没提到, 但后面分项费用里有,请问这种收费是否合法,我现在不想买这套房了行吗?谢谢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