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8月份进入 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当时没有注册也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但是按月缴纳最低医疗保险,2013年4月24日 公司正式注册,并于2014年7月和我签署了 2013.7-2016.7的劳动合同 。在2014年3月28日 公司法人兼总经理在事前没有做任何通知的情况下 当着所有员工的面开除了我。我觉得这是严重的侮辱我人格的行为。然后我去了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调解,公司也收到了调解通知,但是却一拖再拖拒不出面。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转入起诉,需要多久能够有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