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
我是2010年5月份生的宝宝,我的宝宝今年都四岁了,休完产假回来上班,得知可以申报生育津贴,我和单位几个同事一起把所有的资料弄好。而劳动部门在及时地将钱打到我的单位,我的生育津贴是8616元。直到四年后的今天,单位才说要我们去领取这个生育津贴,我一看单子,只有2480元,扣了我六千多,请问这个扣钱合理吗?为什么好多的单位都是全额发放给职工类?
请问律师,我们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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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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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以什么理由进行的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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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