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国内对新婚姻法对离婚后抚养费支付的问题:我前面结过一次婚,有一个男孩现在10岁,和现在的妻子(回民)有一个3岁的女孩,由于夫妻感情不和我们双方想协议离婚,我们想离婚后男孩跟我,女孩跟女方,我前妻每个月付给我男孩的抚养费200元,我的工资是每个月4000元,请问我如果离婚后我应该付给我女儿多少抚养费?还有我是不是还要给女儿其他的费用?比如幼儿园费,小学,中学,大学的学费,住宿费,特长班费,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产生的费用。谢谢律师能够做一个详细一些的解答!!!我是宁夏银川的,如果是按照银川当地人均生活费支出支付,那么请问就以当前银川的人均生活费,我应该支付多少?请问有确切的数字吗?我还有个儿子要养。期待您的回复,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