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怀孕快八个月,2012年5月入职,当时签的合同说明工作地点在北京。但公司从2014年1月1日合同到期就一直没跟我们续签合同,直到今天拿出份3年期的合同,并且注明会时不时派遣外地长期出差。我是一名孕妇,就生完孩子出差也是不现实的,我想拒绝签这份合同。公司已经针对不能出差对于其它员工采取辞退补偿,就是按工作年限折算折算成月份在加1-3月的双倍经济补偿。我想问问能否在此基础上有更有利的补偿呢?怎么维护?不用考虑我的社保问题,因为我有挂靠证书,公司一直都给上社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