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元月7号在厂里上班把右手食指伤到到医院后别截了一节。我倒华西去做鉴定被定为十级伤残。现在要找厂方解决。当时厂方只垫付了医药费连住院期间的生活费都是我自己出的。这种情况下厂方能给我赔付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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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所受伤害为工伤,应得到的赔偿除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外,还可主张七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息期间的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如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主张共计十个月(按2013年四川省在岗职工2989.42/月的工资标准)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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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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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伤赔偿项目很多,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工伤津贴、护理费、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这些费用又与伤残等级、护理级别等有关,建议你准备好资料当面或者来电咨询,我们的方律师将免费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希望我的解答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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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将你的资料以及具体的情况发给我们,以便给你更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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