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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我有签订劳动合同,每个工作日规定工作8小时,超出要按加班,现在公司总是无理由无条件拖我们的班,拖一两个小时不给下班,又不给钱的,叫我们加班又不给加班费,不去就罚款,把清明周末这两天和下周两工作日交换,清明周六、日要上班,不去就罚款,又不按劳动法给我们算工资,按正常工作日算,这样合理吗?求速回复,谢谢

劳动纠纷
2014-04-05 08:20: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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