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县级人行的临时工,工作快10年了,今年单位撤销,我能获得补偿吗 ?该向谁主张权利。谢谢
-
您好,可向原用人单位提出赔偿。
追问:您好,县级人行没有了,新单位叫金管局,我可以向上一级人行提出赔偿吗?谢谢
解答:您好,应当向原用人单位提出。
-
您好,单位撤销您有可能获得补偿,具体要看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支付报酬等。您的情况若符合规定情形,可获得补偿。若单位未支付,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
可能获得补偿,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 若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如未支付报酬等,您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主张补偿。
2. 若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但您符合特定条件,如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也可主张补偿。
3. 操作步骤包括收集证据、与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
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处理方式的选择应基于实际情况。首先尝试与单位
友好协商,若能达成协议则最为高效。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