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原单位工作3年多,每月工作360小时,上24休息24小时,原单位也有每天工作8小时的员工和我工资是一样多的,并没付给我任何加班费,是否属于超时工作,可以去劳动仲裁申请补偿吗?需要我提供什么证据吗?有什么时效限制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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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时效,可以仲裁,需要证明你加班的事实。
追问:您好,谢谢您的帮助,我手里有几个月的交接班记录和公司的排班记录,但不是所有我在单位工作的3年多的,这样够吗?仲裁部门会去公司核实吧!
解答:一般记录有章才有用。劳动局仲裁不会去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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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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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作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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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有加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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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